详细内容
封锁律师是对法治的亵渎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7月29日作者:华商报 马广志
温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、市律协秘书长甘细平27日证实,曾发通知要求“接到死伤者家属求助的律所和律师,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,在第一时间向律管处和市律协报告”。其表示,通知是说律师不得“擅自解答与处置”,不是“不允许”。这次事故有一些专项政策,一般律师不了解,可能
会误读。(7月28日《新京报》)
对受害人提供“法律援助”,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,为确保贫弱公民平等地进入司法程序,保护其合法权益而组织或免费、义务提供的法律帮助和服务,这也是法治完善、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正如“圣雄”甘地所说:“衡量一个国家的伟大,要看她如何对待自己的弱势群体。”
受害人求助律师,从根本上说,不仅是对法律的信任、对法律正义的渴求,更是对国家正义的信任和渴求。要求律师不得“擅自解答与处置”的通知,无疑是无情地堵死了那些需要维护自己权利人群的最后救济渠道。这不是明摆着在禁止对受害人的“法律援助”吗?这不是在亵渎法治,挖社会秩序的墙脚吗?